他认为如果一个技术爆发了
有人将BAT视为三座大山,是后来者无法逾越的天花板。 创业本来就是参与市场激烈竞争的过程,就是你死我活的,人人都去创业了,谁来当用户呢?把极少数人才具有的生存能力,搞成“万众”都去尝试一把,当然可以,这就意味着万众里的九千九都要去当炮灰,能熬出来的成功创业项目是不变的,但是参与竞争的基数大了,炮灰比例也就不好控制了。有的突发
将信息根据关系和属性分割成不同的组,能够让用户更容易分辨。 据我所知,在公司化存在的短视频创业者中,至少有50%是正在或将来不排除通过制作服务来赚一点钱的。比如我想给产品拍个介绍视频放在淘宝店里啦,我想给企业家做个访谈视频放在官网上啦。 逻辑误区 广告是一个oldmoney,是个老钱,一个短视频项目要获得广告的青睐,大